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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工的那些尴尬与纷扰

时间:2019-03-22    来源:网易新闻    作者:未知    点击:

  病人家属别无选择

  在福州一家医院病房里,林先生正在陪伴中风的父亲。40多岁的他在单位担任中层干部,有一个姐姐在厦门工作,这回父亲住院,姐姐特地回来和他在医院轮流护理父亲,但她也仅有10天的假期。等姐姐回厦门后,他不得不请了一位护工。

  林先生发现,大部分患者家属请的护工都是相互介绍的,他们已经形成一个群体,有自己的行规。“这样的护工用起来放心吗?他们是否懂得一些医学知识呢?”他不禁在心里犯嘀咕。

  林先生的担心是有原因的。他从网上看到,上海一位护工在医院喂食脑梗病人高老伯一块面包后,老伯不幸窒息身亡。之后,高老伯家属将护工、护工所在单位某护理服务公司以及收治高老伯的医院一起告上法院,要求赔偿18.5万余元。当地法院判决护理服务公司对高老伯死亡承担30%的责任,赔偿高家死亡赔偿金等5.4万余元。

  他向院方申请护工,但护士长说医院没有专职护工,要他自己去外面找。“患者雇用的护工都是自己带来的,如果出了问题,由于护工和医院没有劳动合同关系,医院不承担护工与患者发生纠纷后的责任。”

  “即使是有经验的护工,掌握的医疗常识也非常有限。护工毕竟不是护士,护工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家属的角色,一个月4000-6000元的费用实在是太贵了,但是家属别无选择。”林先生显然十分无奈。

  而福州某三甲医院的陈护士长谈起护工就一直摇头,“真的挺难管理的”!她所在的病房行动不便病人居多,病人家属请护工几乎成为惯例。而这些护工恰恰成为管理的难点。“就像最简单的东西不要乱放,跟他们强调了很多次,还是我行我素。”

  而正规护工与“黑”护工之间的市场竞争,更是让护士长头疼。“一来个新病人,会有好几拨人前去搭讪。有时候只是口舌之争,而激烈时甚至会升级到拳脚相斗。”

  病人家属常向护士询问哪里能找到好的护工,“我们都不敢轻易介绍,价格、服务质量这些都没标准,这里的水太深了”。护工的素质参差不齐,“有很负责的护工,胜似亲人,病人及家属对他们感激涕零;也有的应付敷衍,病人、家属有苦说不出。”

  “游击”护工埋下隐患

  护工的产生与我国医院30多年的发展密切相关。改革开放后,医院处于急速发展阶段,床护比(病床与护士人数比例)严重不足。据一项对全国400余家医院所做的调查表明,医疗机构病房护士与床位之比平均为0.33∶1,最低的仅为0.26∶1。 因此,护工应运而生,并逐步发展。

  护工属于一般看护性工作,在要求医院自负盈亏、自谋生存的社会大背景下,医院更加关注自身的利益,管理护工不但没有利润,还要花费自己的人力和物力,医院最终把护工管理当成一个负担推向社会。

  为了规范护工这个行业,卫生部1997年第23号文件提出了护工的聘用原则,其中提及“护工不属于护士编制”、“护工属于临时工作人员,可以由医院统一选聘”等等。然而,目前的护工管理呈现多元化发展:有的是医院自聘,有的是物业公司承包,有的是家属自聘。据记者了解,即使是合同制的护工,也有不少是下岗工人或城郊农民,而家属自聘的护工则更多的是家政公司的钟点工或老家熟人介绍的村民。

  据了解,省立医院自2010年开展优质护理活动以来,聘请了50位合同制的护理员,而活跃在该院病房的自由护工有300多人。

  记者调查了解到,每个病区的自由护工都是一个亲密联系的小群体,群体基本上有一两个中心人物,做护工的时间比较长,其余的自由护工要么是他们的亲戚,要么是老乡,都依靠他们介绍和指导工作,就业方式的非正规性促使他们构建了自己的内部社会关系网。为了获取更多的工作机会或更好的工作报酬,有些病区的自由护工还存在拉帮结派现象,甚至还出现过在医院抢地盘、斗殴、拎走患者财物等违法事件,甚至敲诈、勒索患者等恶性事件。

  即使护理需求有时候出现供不应求状况,与他们没有关系的自由护工也很难进到这些病区工作。这种不负责任的随意和霸占行为,最终损害了患者的利益。福州某医院原先成立专门科室管理护工,病人需要护工,要填写申请,由医院指派。但是大量自由护工的介入,打破了原本有序的管理。

  现行护工服务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处于一种无序竞争的状态。目前一般为100-150元/天,看护重病患者达200元/天,有的遇节假日还会加价。由于护工与雇主之间多为口头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就很难分清谁是谁非,导致纠纷不断。

  记者了解到,护工的出现,在某种程度上为护士和患者家属分担了一定的工作量,但因他们基本上都没有受过专业的培训,照顾病人难以达到理想效果。护工一个工作周期为6-15天,平均每天的工作时间都在12小时以上。由于缺乏正常的休息时间,护工的睡眠严重不足,许多护工在饮食、精力、注意力等方面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某三甲医院的一位主任医生告诉记者,就帮病人翻身而言,脑瘫病人、骨折病人、开刀方位不同的病人都有不同的操作方法,但因为多数护工没有经过任何培训,这就埋下了护理安全隐患。

  护工管理亟待规范

  “护工作为社会分工的产物,已经成为一种不可或缺的社会职业。”福建省医院管理专家张子平告诉记者,一方面,随着社会老龄化和恶性病年轻化,住院患者逐年增多,护士从事的工作难以满足临床护理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由于生活节奏的加快,由患者家属长期照料患者也不切实际。在此背景下,大批护工应运而生。但是由于护工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相关制度建设滞后等原因,导致近年护工与患者矛盾不断,给医院和政府的管理工作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

  一是行业管理政策的空白,医院对于护工的管理缺乏法律或政策上的依据,导致医院不愿意管理;二是从业资格政策管理的空白,政府对护工行业没有从业资格方面的政策限制,属于零门槛准入,导致该行业良莠不齐;三是收费政策的空白,我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既无“护工费”这一收费项目,在护理费的项目内涵中,也没有将生活护理方面的工作内容包含在其中,因此护工收费是无法按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

  护工的工作与护士不同,他们在医院或社区对患者或行动不便的人提供日常生活护理服务和情感支持,诸如擦洗、喂饭、大小便护理和帮助患者行动等工作都是医院护士工作无法延伸的领域。社会对护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护工工作也应当是医院护理的一部分,因此,政府和医院都应加强管理并且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使护工工作走向规范化。

  他建议,要由成立专业公司,对护工进行培训和管理。将护工管理纳入后勤服务中心,或交付专业的护理公司运作,统一招聘、体检、技术培训、着装和编号、颁发资格证书,都有利于减轻医院负担和提高服务质量。

  要提高护工准入门槛,相关政府部门可以制定该行业的准入标准,让护工接受专业培训,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后才能从业。目前在我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并没有“护工费”这一项目,“护理费”的项目内涵中也没有针对生活护理方面的内容。因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属政府指导价,医院无法对护工所从事的工作进行收费,因此也没有了管理的动力。因此,建议省级物价、卫生部门新增护工费项目或在护理费内涵中加入生活护理的内容,并提高护理费服务价格,使护工的劳动价值得到认可。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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